“都堂,您得給這廣東百姓做主啊,這個狗東西一鬧,三十六行的人還怎么做生意啊?!?br>
吳中偉說道。
他其實是想說這樣三十六行還給咱們錢干什么?
大明朝從廣州一年出口幾百萬兩的貨,法定十抽一的稅,最后一年抽了兩萬兩,而且還是強制性攤派出來的,那剩下的幾十萬都去哪兒了,當然不是牙行的利潤。三十六行充其量也就是啃個骨頭喝點湯,那肉都在從上到下這些各級官員手里,哪個兩廣總督干上三年不卷個幾十萬兩回家?
可現(xiàn)在……
人家憑什么給他們銀子?
他們又不負責收稅了,人家要賄賂也得賄賂楊都督。
不過楊都督是包稅的,所以楊都督不需要賄賂,交的稅就是他的,可他那邊是爽了,廣州這些上上下下的官吏全哭了。
“諸位,既然楊都督肯代勞,我等何樂而不為,老朽年逾六旬,自從接了陛下這包稅的圣旨,那是夙夜憂慮,就愁著如何把這事辦了,卻不想楊都督大公無私,不遠數(shù)千里來承包這海關,我等正應當欣慰。至于楊都督這稅率合理與否與我等無關,既然海關已為其所承包,他自然有這權力定稅法,我等需要做的只是做我等該做的事情。
不該我等管的就不要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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