況且,十八年前賣出去的東西,現(xiàn)在還想要回去,一個“不賣”的理由,根本站不住腳。

        夏芊芊奪過李云娘手中的地契,塞回徐江的手中,“村長大人,您既然是這份地契的見證人,那我們更好說話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不惱不惱,“既是買賣雙方,我們講究的是誠信二字。當年這份合約既然雙方簽字,說明是自愿的原則。那么買定離手,怎有多年后后悔之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徐江被懟,想反駁,可眼前的少女講得有理有據(jù),他又無法反駁。

        恨只恨,王峰蠻橫,而他卻不得不給他當出頭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猶豫一下,轉(zhuǎn)身望向隔壁家的大門口,商議道:“王峰,你看這件事情,該如何?”

        這些破爛事,他實在是不想管。

        這賣良心的見證人,他也不想當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峰一直站在大門口,望著這邊的事態(tài)發(fā)展,沒有吭氣。

        倒是李氏,被王月月攙扶著出了大門,沖著對面叫囂道:“那塊地是我們的,我們現(xiàn)在不賣了,還要什么理由。將銀子退給你就行,你還要怎樣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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